
作者是湯姆。富蘭克林,這本書獲得2011年英國犯罪協會金匕首獎,如果我沒記錯,這個獎是犯罪小說很高的榮譽。
主角賴瑞從高中起就被謠傳涉嫌女友的失蹤案,到了四十一歲,又有類似的少女失蹤案發生,大家當然都懷疑是賴瑞幹的,但是賴瑞竟然在此時被人槍殺,警方甚至懷疑賴瑞是畏罪自殺,整個故事是一面倒的對賴瑞不利啊...
但是,老實說,這本書沒有很吸引人,若不是因為我想知道自己的猜測是否一開始就正確,恐怕沒有毅力把書看到最後一頁。尤其是作者描述的是密西西比的種族問題,不在美國的人,很難體會作者要表達的情感是什麼,光是搞清楚主角是白人還是黑人,就花了我一番工夫。這是文化上的差距,說不定美國人光看名字就知道那是白人還是黑人了,我們還得靠字裡行間的蛛絲馬跡來判讀,真的像隔靴搔癢,差得好遠啊...
所以,一開始的劇情是完全被破梗了...但是內容還是有描繪深刻的部分,讓人覺得作者的觀察力很敏銳。像是關於賴瑞的高中生活,有關賴瑞多麼想融入同學,但是卻還是格格不入。就算戴著面具,辛苦的嚇想來體驗驚恐的同學,摘下汗流滿面的面具後,卻沒有一個同學走過來問聲:累了嗎?做得好。好像自己不管多麼努力,別人總是看不見,或是故意的視而不見...這是高中生或是青少年的殘忍與精準,不管中外都一樣,想起高中生活,還是忍不住冷汗直流,回憶裡沒有溫度,只願永遠不要再回到過去。
翻到書末,才看到作者的以筆會友篇章,描述這本書的許多內容都是取材於作者的親身經歷。這一點要佩服作者,上一段戴著面具坐在鬼屋裡的經歷,就是作者的親身經歷,事後也果真沒有半個人欣賞作者的努力。這麼難堪的經歷,作者竟能描繪在書中,面對殘酷的過去,作者勇氣十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