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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凱特琳﹒彭歌

看著書衣上寫著賣座電影的原著,令我非常好奇,直想一口氣把小說看完。

沒想到,看了一百五十幾頁,鱷魚倒是出現了好幾次,黃眼睛也看到了,就是還沒演到重點,儘在姐妹二人無聊的生活裡打轉。姐姐是貴婦,妹妹是邋遢的離婚婦人;姐姐是半瓶水,妹妹裝了滿肚子墨水,卻無人欣賞。演了快三分之一,都還沒演到妹妹幫姐姐捉刀寫小說的橋段,怕是要留到最後的大結局,給讀者一個驚喜吧?前頭這麼多的碎唸,連停個車都能寫上一頁,真是不得不佩服法國人的慢活藝術,連小說都可以這麼拉拉雜雜毫無重點,這就是生活吧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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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曦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