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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初,因為勞工全面實施週休二日,每日工時縮短為8小時,一週40小時,所以原本有放假的七天假期,就被東挪西湊的給取消了。其實每天工時已減少30分鐘,一週減少2小時,一年52週,就減少了104小時,取消的那七天假,合計為56小時,一加一減,勞工的工作時數還是減少了48小時,本人並不覺得吃虧。

不過,從今年起,請假的假別裡,就少了「彈休假」這個類別,因為七天假期已不補給勞工,所以只剩下「特休假」、「事假」、「病假」這幾種類別可用。

話說,不同的假別,在薪資的計算上,各家公司各有不同。依一般公司常見的原則來說,原本的「彈休假」,若沒有休完是不給薪的,但是「特休假」若沒有休完,年底就可以依未休完時數,領取等額的薪資,所以大部分的同仁,能不使用「特休假」,就不會使用,可以多存點錢下來。至於「事假」是扣全薪,「病假」則是在一定時數內,可以只扣半薪。

以前,剛出社會時,不太懂這些眉角,只老實的回報主管,當日請假的狀況,所以多是用到「事假」或「病假」,當月就會被扣薪,有時扣得多,還很心疼。後來遇到一位主管,好心地把我的假單給退了回來,告訴我可以先請「彈休假」,不扣薪,反正用不完公司也不會補發薪水,我這才恍然大悟,原來,請假也是有學問的。

後來到了一間福利超好的公司,若是請「病假」,全年合計在十日之內者,不扣薪。這算是極好的福利,生病已經很慘,請假還要扣半薪,慘上加慘,所以這間公司靠這個福利,吸引到不少人才。

不過,任何政策都有被人曲解的風險。這項「福利」對遵守規定的員工來說,一年用不上幾次,但對會鑽營的員工來說,十天的不扣薪「病假」,可以讓他發揮到極致,全數用完,一點不剩。

某部門主管就曾告訴過我一個真實案例。他的部門裡有一位同仁,每週四的下午四點都會請假,理由是「看醫生」,所以勾選了「病假」,這位主管擔心同仁是有慢性病纏身,或許需要協助,於是找了個機會與這位同仁閒聊,以便瞭解同仁的狀況。

二人閒聊一會兒之後,主管切入正題。

「我看你每星期四都請病假,身體是有什麼問題?是慢性病嗎?需不需要幫你介紹醫生?」

「沒有啊,」同仁還一臉疑惑,似乎覺得主管操心太過,「我是肩膀痠痛,所以定期去找推拿師幫我按摩。」

主管一聽,也覺得納悶,「肩膀痠痛」?那是每個坐辦公桌的人都會有的症狀,算是「病」嗎?他沒辦法判斷。

「那個推拿師一定很熱門。」主管覺得,既然得上班時間請假去看醫生,這推拿師一定很了不得。

「不會啦,」同仁覺得主管不甚瞭解他的作風,連忙解釋,「我不喜歡找太熱門的醫生,光掛號就要等好久。我找的這個推拿師,沒什麼人掛號,很快就排得到。」

「哦,因為他不是熱門的推拿師,所以只有排白天的門診嗎?」主管瞭解了,原來冷門時段才會排冷門的推拿師門診。

「不是啊,他的門診是在晚上七點。」同仁連忙澄清。

晚上七點?主管被這位同仁搞糊塗了。

「你不是下午四點就請假了?門診怎麼會在晚上七點?」

「主管,晚上七點的門診沒錯,但是我在一個小時前就要吃完晚飯,才能推拿啊。」同仁把看診的注意事項,解釋得一清二處。

「你的意思是說六點以前要吃完晚飯?」主管想確定他有沒有聽錯。

「對啊。然後,我看診回來,都快晚上九點了,家裡根本來不及打掃,衣服也來不及洗。」

「然後呢?」主管其實抓不到這位同仁的重點,不知道他要表達什麼。

「所以啊,我下午四點就要先回家,把家裡打掃一遍,再把髒衣服拿去洗,然後再趕去餐廳吃個飯,休息一個小時,才能去看醫生啊。」同仁覺得主管真是不食人間煙火,有這麼多家事要做,為何不能體諒他一下?害他解釋得有些不耐煩。

「啊所以」這下主管傻眼了,「你請假的時間,是在打掃家裡,不是去看醫生?」

「我要先為看醫生做好準備啊。」同仁申冤似地對主管解釋。

啊、啊、啊….主管在心裡哀嚎著,根本不知道該如何回話。

這該如何處理?同仁利用公司給予全薪的「病假」,每週請二個小時,完全不必扣薪,換算全年可以請40週這種「病假」,這種「福利」未免太好。仔細探究下來,同仁的「病」,充其量也只不過是個「毛病」,跟「病假」扯得上關係嗎?而他請假的那二個小時,更是跟看醫生毫不相關,最接近的請假事由,應該是「家庭照顧假」吧?怎麼會用「病假」來請呢?

歸根究柢,請「家庭照顧假」就等同「事假」,是要扣薪水的。以這位同仁這麼精打細算的個性,要他請「彈休假」,扣自己的假期時間,那也是不可能的事。公司現成就放著一個不用扣薪水的「病假」在那兒,不用白不用,何不多加利用?

只是,這位同仁的取巧,看似符合公司規定,卻對其他無意取巧的同仁造成不公平的結果。沒有生病,但每週平白無故就多了二個小時的假,任誰也看不過去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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